*ST超日处置公司部分债权及股权
发布时间:2014-11-28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文摘要:*ST超日:处置公司部分对外债权及子公司股权,一系列相关情况予以公布。
  
  *ST超日11月26日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ST超日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太阳管理人。2014年10月23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及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14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管理人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超日太阳持有的香港超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超日)100%股权、SunperfectSolarINC43.48%股权、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对外债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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