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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建屋顶达3000㎡须建光伏发电
发布时间:2014-09-10     来源: 信息日报
本文摘要: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南昌市鼓励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南昌市将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区域大力推广光伏照明。

​  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南昌市鼓励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南昌市将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区域大力推广光伏照明。另外,凡屋顶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新建项目,其屋顶原则上要求同步设计光伏发电项目。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将享受三级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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