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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发布《2014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5-07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一、总体要求2014年全市能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市能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确保首都能源运行安全平稳为首要任务,以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能源运行综合调节水平,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加快燃煤压减,不断推进清洁能源体系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1.优化能源结构。2014年,全市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80%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5.2%左右;全年压减燃煤260万吨。

  2.控制能源消费总量。2014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680万吨标准煤左右,同比增长4.5%。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资源,确保首都能源运行安全。

  突出重大活动、重要时段能源运行保障重点,完善能源运行综合调节手段,保障全年安全稳定运行,确保重大活动能源供应万无一失。

  1.进一步创新能源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本市与国家部委、中央企业、资源产区和周边省市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神华集团等中央企业的资源对接,确保资源总量供应平衡。创新能源运行综合调度,协调做好煤、电、气之间的供应衔接,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平峰时段外调电力,尽量减少本地电煤、天然气消耗。深化区域能源合作,鼓励本市能源企业扩大能源产地投资,推动煤电一体化项目合作建设,为增加本市资源外调提供稳定的源点支撑。

  2.确保全国“两会”、APEC会议、建国65周年重大活动能源保障万无一失。按照“综合协调、行业监管、企业主责、属地保障”原则,严格落实职责,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完成重大活动能源保障任务。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专项保障方案,全面滚动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努力消除风险源;全面加强重点区域、关键设备运行检测和监控,确保可靠运行;全面强化能源设施保护,增调安保力量,做好反恐防破坏和事故应急各项准备。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运行监控,坚持重要时段和重大事项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运行矛盾和问题。各区县要强化属地管理,做好设施防护、监测预警和服务保障。

  3.加强冬夏双高峰运行保障。提前制定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能源运行保障方案,及早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电力平衡调度和分区控制,加大外部电力调入,保障本市电源支撑,提前制定有序用电、拉路限电序位等系列预案,确保电网整体运行安全。完善热电气联调联供机制,加强高峰时段运行综合调度和需求侧管理,满足高峰负荷需求。提早落实冬季煤炭、供暖燃油、液化石油气资源储备,协调铁路运输部门做好电煤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

  (二)综合施策,加快改造重点领域用煤设施。

  落实责任,加强综合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落实清洁能源鼓励政策,全力加快重点领域燃煤设施改造,确保完成全年260万吨燃煤压减任务。

  4.确保燃煤热电厂按计划停机。统筹推进燃煤电厂关停能源平衡替代,重点做好国华电厂热电能源替代和高井电厂首钢居民负荷替代工程建设,加快推进CBD220千伏变电站等配套项目建设,确保高井燃煤电厂、石景山和国华燃煤热电厂按期停机。

  5.加快改造城六区燃煤锅炉。采暖季前完成西三旗、西罗园、实创热力等一批燃煤供热厂改造,加快分散燃煤小锅炉改造,五环路内基本取消燃煤锅炉房,改造完成城六区采暖燃煤锅炉2100蒸吨。

  6.积极推进远郊区县锅炉清洁改造。在已接通管道天然气的区域,按计划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锅炉“煤改气”工程,加快培训中心、招待所等商业服务业单位燃煤设施改造,全年远郊区县改造燃煤锅炉2000蒸吨。在燃气管网条件不具备的地区,要通过电力、热泵等多种方式推进燃煤锅炉改造。

  7.基本完成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锅炉“煤改气”。全面加快19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锅炉改造,2014年完成1300蒸吨以上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市级以下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改造。制定2014-2017年水泥压产计划,进一步压缩产能。调整退出300家高污染企业。

  8.多措并举治理散煤。通过棚户区改造拆迁、人口疏解、清洁能源改造等综合措施削减东西城1.7万户平房、简易楼采暖用煤。继续实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程,按照“五个一批”方式,减少劣质散煤120万吨。

  (三)协调推进,全力确保重大项目按期完工。

  以四大热电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源点设施布局,加快建成一批清洁能源重大工程,提高能源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9.竣工投产西北、东北热电中心。重点解决配套电力、热力等管网建设问题,力争年内四大热电中心全部投入使用。西北燃气热电中心高井燃气热电厂6月底前正式投运并关停燃煤机组,京能燃气热电厂年底前正式投运,京能石热燃煤机组关停;东北燃气热电中心年底前正式投运,国华燃煤热电厂关停。

  10.进一步完善燃气输配系统。建成大唐煤制气二期工程,全面开工建设陕京四线工程,积极推进北石槽至西沙屯、密云至宝坻等支线工程,提升多源多向保障能力。完善城市天然气输配体系,建成西六环燃气管线工程,实现城市配气干网成环运行;建成西集、李桥、延庆、密云门站,门站接收能力超过2.4亿立方米/日。加大“煤改气”项目燃气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力度,加快实施一批远郊区县燃气管网加密工程。

  11.全面加快电网设施建设。增强外送电通道能力,开工建设蔚县至门头沟输电线路,建成海淀500千伏变电站,扩建昌平500千伏变电站。建成广渠门、电子城、稻香湖等一批主网输变电工程,实施60项配网改造。加大燃煤替代配套电力工程建设力度,继续实施核心区及重点区域电力架空线入地。建成张山营等一批智能微电网和智能变电站。

  12.建设车用清洁能源配套设施。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重点加快建设通州土桥、小营等充换电站及清华园、望京等P+R停车场集中充电桩群。发布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行业发展规划及加气站布局规划,重点推进公交加气站和社会加气站建设,满足天然气汽车发展需求。

  (四)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区域清洁供应体系。

  超前规划布局重点区域能源设施,加快区域能源系统规划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市场推进的区域能源建设机制。

  13.全面完成雁栖湖生态示范区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建成雁栖湖核心岛智能分布式能源系统,确保雁栖湖示范区3.5兆瓦大坝光伏发电、日出东方酒店2.4兆瓦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项目实现自动智能调配。加快完善核心岛和主会场周边电力、天然气设施,6月底建成投产220千伏怀柔北站、110千伏会都站,建成北房、迎宾路、怀北等调压设施,提高区域整体供电供气能力。加快实施核心岛周边清洁能源改造和散煤治理,完成核心岛周边21平方公里内燃煤锅炉改造。

  14.高标准建设重点功能区区域能源系统。综合重点功能区热、电、冷需求,充分利用新能源新技术,提高产业功能区能源供应品质。竣工投产未来科技城区域能源中心。积极推进通州运河核心区、海淀北部区域能源系统,加快新机场区域能源建设前期工作。

  15.加快远郊区县供热市场化建设。制定远郊区县供热市场化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明确建设标准、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力争完成门头沟潭柘寺镇、顺义牛栏山镇、密云溪翁庄镇等6个镇域市场化试点项目建设,供热面积约1700万平方米。

  (五)抓住机遇,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统筹中央、地方政策及创新资源,重点聚焦太阳能、地热能的应用及科技研发,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发展环境,稳步高效提升新能源利用规模。

  16.积极推动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以海淀、顺义国家光伏应用示范区、昌平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等大型公用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建成中关村软件园25兆瓦、顺义天竺工业区30兆瓦、昌平南口12.8兆瓦光伏电站等重点示范项目。进一步加快地热能和热泵应用,建成未来科技城吸收式大温差热泵工程,开工建设东升科技园及太阳宫燃气热电厂热泵供暖工程。

  17.完善新能源发展政策机制。研究制定《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将分布式光伏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加快太阳能电网接入,积极支持区县政府制定本区域的鼓励政策。制定《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试验中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方标准体系表(第二批)》,促进新能源利用和产业发展高端化。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地方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18.促进新能源科技研发试点示范。对接国家2014年重大能源科技专项,加快储能储热、智能电网、高效光伏电池等前沿技术研究和项目试点示范。

  (六)城乡统筹,不断提高能源安居惠民实效。

  加快实施一批能源安居工程,让更多城乡居民用上安全电、便捷气、清洁热。

  19.实施电力惠民行动计划。实施农村电网扩容改造,开工建设110千伏变电站3座,10千伏开闭站35座,新增10万户以上电采暖供电能力。

  20.提高居民家庭供暖质量。继续实施老旧热网改造工程,完成200个老旧小区约400公里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加大电力、燃气和新能源推广利用,力争完成5万户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改造。结合新农村建设、山区搬迁等工作,在延庆等区县推进整村实施太阳能采暖试点工程。

  21.全面推进炊事用能清洁化。完善城乡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及服务配送体系,全面推进“送气下乡”工程,替代40万户居民炊事用煤,城乡结合部居民基本实现炊事气化。

  (七)内涵促降,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22.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的“三级双控”机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区县、行业领域、用能单位及时预警预控,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控制过度用能。完善电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金融街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改造等5大示范工程,促进有序用电、用气。

  23.加强能源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加大电厂发电设备技术改造,利用余热回收利用、低氮燃烧等技术,提高发电供热效率。合理安排生产运行调度,优化运行方式,加强精细化、智能化管理,降低管网运行损耗。

  (八)深化改革,提高能源行业管理水平。

  超前谋划一批事关首都能源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为能源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24.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充分发挥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压减燃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制定2014年全市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任务计划,建立全市统一的燃煤设施数据库,完善压减燃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发挥陕京工程、四大热电中心和电网建设等市级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能源设施建设任务。

  25.稳妥推进能源领域改革。主动对接国家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管理下放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能源发展模式,鼓励专业化能源公司试点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清洁采暖,支持社会资本特许权参与远郊区县供热项目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阶梯电价、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加大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逐步理顺供热价格。

  26.精心组织谋划长远。深化研究燃气机组节能调度等城市能源运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十三五”首都能源发展战略研究,做好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能源供应保障、压减燃煤等重大问题研究,在更高起点谋划“十三五”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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