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汇媒体 > 正文
当前光伏补贴不宜引入竞争机制
发布时间:2013-02-06     来源: 中国能源报
本文摘要:  作为全球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各国的光伏发展始终与补贴力度密切相关。合理的光伏补贴标准不仅对整个产业规模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

  王海生也强调,从更深的层次来看,在补贴中引入竞争机制也将导致部分企业铤而走险承受短期的亏损,用长期的利益换取短期的利益,出现短期非理性的抢夺局面。“这个抢夺实际上是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倒挂,同时留下一个无风险套利的口子,部分光伏企业为抢夺补贴资源只有依靠关系和门路。这明显与国家补贴促进光伏产业的初衷相违背,所以需要国家出台合理的制度才能约束这些行为的发生。”王海生说。

  补贴应以提高资金效率为前提

  在采访中,一些专家对光伏补贴中资金利用效率不高表示担忧,矛头多指向“金太阳”的这一事前补贴政策。该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指出,2012年建设的大型光伏电站的规模是7GW,按照0.6元/千瓦时的标准计算,仅需要42亿元的补贴。但在2012年末批准的4.5GW“金太阳”项目,按照5.5元/瓦的补贴标准计算,仅此一项就需要200亿元以上的国家补贴。

  “用200亿撬动4GW-5GW的光伏装机量,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更何况‘金太阳’补贴的对象是制造企业,并未真正补贴到绿电上。之所以提出在补贴上引入竞争机制也是希望补贴的标准要规范化和市场化,补贴额度应交给市场决定。”该专家是补贴采用竞争机制的支持者。

  但他强调:“搞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竞价,哪个企业要求的补贴额低就给哪个企业补贴,这样的程序走下来,获得补贴的企业一般来说是科技实力强、有竞争优势的企业,由他们来做光伏发电行业,再合适不过。政府不仅能够节省大量调查行情的成本,掌握了光伏发电产业真实的情况,同时也抑制了大量不合格的企业进入该行业,造成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浪费。接下来,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补贴额为基准,结合全国各地的区域差异,最终形成合理的补贴标准,最大程度地抵消政府干预对能源价格的扭曲。”

  对于光伏补贴引入竞争机制,无论支持方还是反对方,记者发现,大家的出发点均是站在推动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角度,希望国家进一步提高光伏补贴资金的利用率。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国内尚未建立起现代化的电力体制环境下,贸然在补贴中引入竞争机制,只能倒逼企业用长期利益换取短期利益,也将是整个行业的一个倒退。

  王海生介绍,全球并没有一个国家在光伏补贴引入竞争机制。他说:“中国并不是一个电力体制最合理的地区,如果是国外都没有的话,在中国首先推出就是面临极大风险,所以这种形式的合理性还是有待商榷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