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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打包”诉讼针对反倾销体制性错误
发布时间:2013-12-04     来源: 新华网
本文摘要:3日,中国正式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商务部过去数年间对中国产品发起的13起反倾销措施。此次案件涉及面广,包括油井...

  3日,中国正式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商务部过去数年间对中国产品发起的13起反倾销措施。此次案件涉及面广,包括油井管、太阳能电池(板)、暖水虾等产品,涉案金额84亿美元,为近年来少见。

  分析人士指出,当前中美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贸易规模不断增加,贸易摩擦也随之增多,出现诉讼是合情合理、非常正常的。此案对中美经贸关系的负面影响不大,应冷静、理性看待。

  “把这么多案子‘打包’一起诉讼,主要针对的是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中存在的共性的体制性错误。以往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打,成本太高,效率也低,今后这会是一个趋势。”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说。

  中方认为,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过程中做法明显不当,存在错误适用目标倾销方法、拒绝给予出口企业单独税率、错误适用不利事实推定等一系列不符合世贸规则的做法,给中国企业造成巨大困扰,干扰双边正常贸易的开展。

  “通俗点讲,就是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和裁定时采用了错误的计算方法。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是,把本来没有倾销的认定为有倾销,把本来仅有小幅倾销的认定为大幅倾销,严重侵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杨国华指出。

  以单独税率为例,美国商务部首先推定所有出口企业构成受中国政府控制的单一实体,使用同一个高额税率,除非企业提出单独税率申请并举证证明其出口行为在法律和事实上都不受中国政府控制。

  但在实践操作中,即使中国企业提供了充分证据,美国商务部也不给予单独税率。如在太阳能电池(板)、暖水虾等案件中,都有大量申请企业被拒绝给予单独税率。

  “美方这样做的目的是提高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这样中国产品的价格优势就会大大削弱,这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杨国华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3日发表谈话指出,中国业界对美国的错误做法强烈不满。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就此向美方表示严重关切并阐明立场,但美方始终未能解决中方关注。中方坚决反对滥用贸易救济规则,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并将坚定行使世贸组织成员权利,维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

  “美国经常采取超出传统的贸易救济方式,也经常针对中国所谓的‘体制性错误’提起诉讼,这次的事件可以看成中国的一个回应。WTO争端解决机制整体上有利于中美贸易纠纷的解决。”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说。

  在谈到此次“打包”案件的胜算时,杨国华说:“这些案件都是条件成熟后才起诉的,我们有胜算的把握。当然啦,只要是诉讼就会有一定风险。”

  据了解,此案初裁大约会在一年之后作出。如果美国败诉,按照WTO程序,美方应执行相关裁决,修改、撤销有关措施。起诉方如认为执行不够,还可在WTO框架下再次起诉。而最后的判例将会对今后审理同类案件有借鉴意义。

  商务部的资料显示,截至目前,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主动起诉案件12件。除轮胎特保案外,其余11件都取得胜诉。2008年中国商务部将美方提出的4起“双反”措施告到WTO。2011年3月11日,WTO上诉机构裁定美国做法违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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