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确定浙江光伏发电电量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浙江省内再补贴0.1元/千瓦时,这一鼓励政策有效推动了浙江省建设光伏电站的积极性。目前,桐乡市、衢江区均有意向在乡村建设光伏电站,包括部分容量为在鱼塘上方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目前,江苏盐城等地均在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通过在水面上方架设光伏组件发电,下面水体进行水产养殖,有效提高了水面资源利用效率,为当地河网地区资源利用开辟了新路。浙江省河网、水库、河塘分布广泛,在这些地方开发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将成为我省推进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地方农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