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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速培育国内光伏市场
发布时间:2013-06-06     来源: 人民日报
本文摘要:6月4日,欧盟公布对中国光伏双反的初裁结果,决定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作为我国光伏产品重要...

  6月4日,欧盟公布对中国光伏“双反”的初裁结果,决定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作为我国光伏产品重要的出口目的地区,欧盟此举无疑让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雪上加霜。

  近年随着德国、意大利等国大幅降低光伏发电补贴标准,我国光伏产品出口严重受阻,国内市场份额迅速提高。2009年,国内光伏电池产品仅约2%安装在国内市场,而2012年达到了35%。光伏产品市场重心向国内市场转移是大势所趋。大力开拓国内市场,不仅是当前消化过剩产能、化解行业危机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障我国能源供给、促进低碳发展的需求。

  开拓国内光伏产品的应用,在政策上要更多地鼓励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支持家庭和企业自发自用。集中式的太阳能发电站面临并网难、远距离输电成本高、损耗大等问题,对局部地区自然环境还会带来潜在危害。因此,在补贴等政策上,应当更多地鼓励家庭和企业“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推广分布式发电,实现就近并网、降低环境风险。在日本,目前96%的光伏发电为分布式光伏系统所提供。国家电网此前出台的并网措施,为分布式太阳能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当前,还亟须完善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目前,分布式发电个人用户大概需要20年左右才能收回投资成本。短期内,光伏发电投资仍然面临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我国不存在欧盟所指责的对光伏生产企业进行补贴的问题,但在推广应用的需求侧仍需政府适当补贴,政策“空窗期”太长容易使相关企业和用户信心受挫,业界呼吁已久的以发电量为基础的度电补贴政策应当紧紧跟上。

  此外,我们还应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政策,鼓励行业竞争,推动光伏系统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使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时代尽快来临。唯有成本与收益相对平衡,才能真正培育好国内市场,加强光伏产品在国内的推广应用。

  更重要的是,在下一步加快发展分布式发电的过程中,还应简化管理程序。我国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程序简化并未落到实处。有的地方政府在很多环节管得较死,有时候一个项目审批下来要盖几十个章,加上屋顶资源协调的难度和不确定性,给加速发展带来了不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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