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区地方标准2013年第10号公告。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批准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资源计算与评估方法》。
此评估方法标准是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基于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原理、技术,重点突出工程气象特点,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骨干在实地考察、广泛调研、全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考了先进省市经验而制定的。该标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促进自治区光伏发电潜在市场的合理开发和能源经济科学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
据悉,近年来,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的标准化进程已落后于产业发展速度。目前国内外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多种多样,尚未有统一的标准体系,致使各企业评估资源时,对于资料使用、评估方法以及评估太阳能资源的参考判据等存在不规范现象,也不便于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为此,自治区气象局制定了适应于内蒙古地区特色的太阳能资源计算与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