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策 > 正文
日本高额光伏收购政策传将维持旧高
发布时间:2013-01-22     来源: 精实新闻
本文摘要: 日本政府于2012年7月推出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规定日本电力公司有义务以固定的价格收购所有藉由太阳能、风力、地热等再生能源所产...

   日本政府于2012年7月推出“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规定日本电力公司有义务以固定的价格收购所有藉由太阳能、风力、地热等再生能源所产生的电力,而该补贴政策上路后就带动日本国内太阳能电池需求暴增,惟因其高额的收购价格将造成一般家庭电费负担增加,故于日前传出日本政府有意调降收购价格,但太阳能产业有福了,因为日本高额的收购价格可望持续下去。

  日经新闻19日报导,因忧心日本核能发电厂停摆状态恐长期化,故为了增加能源供给的多样化、并为了促进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的普及,故日本经济产业省考虑将2013年度(2013年4月-2014年3月)的收购价格维持于2012年度(2012年4月-2013年3月)的水平。据报导,由相关专家组成的“采购价格等计算委员会”将自1月21日起召该会议讨论2013年度的收购价格,之后于2月份内汇整出结果后将提交给经产省,由经产相茂木敏充作出最终决定。

  日本“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所规定的收购价格如下: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力收购价格设定为42日圆(含税)/kWh(预估收购期限将达20年左右)、风力发电为23.1日圆/kWh(收购期限为20年)、地热发电为27.3-42日圆/kWh(收购期限为15年)。据日经指出,日本所设定的太阳能发电收购价格(42日圆/kWh)达全球最高水平(其次为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约35日圆)。

  日经新闻于2012年12月15日报导,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的数据显示,日本“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于2012年7月1日上路5个月来(截至2012年11月底为止)被认定符合收购要求的大规模太阳能发电厂等非住宅用太阳能发电设备达253万kw,占整体(364万kW)比重达约7成,设备发电量较2012年10月底相比增加了90万kw,等同光11月份所增加的太阳能设备发电量就可媲美一座核能发电厂。

  根据日本太阳光发电协会(JPEA)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7-9月期间日本太阳能电池内需出货量较2011年同期大增80.3%至62万6972kW,已连续第18季呈现增长,出货量并创季度别史上新高水平。其中,住宅用太阳能电池出货量达44万6,360kW,较2011年同期劲扬39.9%;非住宅用太阳能电池出货量因“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上路后掀起一股大规模太阳能发电厂的兴建热潮,故较2011年同期暴增353.8%至17万9930kW。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