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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印发通知要求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隐患大排查
发布时间:2013-12-02     来源: 中国电力网
本文摘要:11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印发通知,要求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单位深刻吸取11·22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

  11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印发通知,要求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单位深刻吸取“11·22”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以“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较大影响停电事件、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消防交通事故)为目标,以“五查”(查思想认识、查责任落实、查制度执行、查隐患整改、查监督考核)为重点,落实公司系统各专业、各领域、各岗位安全责任,全面、全过程、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治理防范措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公司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公司迎峰度冬安全生产任务及特点,围绕电网、人身和设备安全,突出抓好安全管理、电力管线、电网运行、施工作业、设备运维、营销服务、信息通信、应急保障、直属产业、消防交通等专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通知要求,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大排查实施方案,组织督促各基层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做到全员参与,覆盖各单位、各专业、各领域,不留盲区、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条建档登记,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录入安全隐患信息系统,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级上报,做到每条隐患“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责任可追究”。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原则,对于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要立即安排治理,决不允许拖拉延迟;对暂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专题研究确定具体完成整改时限,同时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和应急措施。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等主观原因,没有排查出隐患而发生事故的,以及没有按计划治理隐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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