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600401)12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3年12月7日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签署了《光伏电站项目开发与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领域为国内外光伏电站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收购、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合作模式为对海润光伏已投运及在建的项目以收购方式进行合作,对海润光伏现有前期待建项目资源由中电投和海润光伏共同合作收购及投资建设,对其他国内外新项目由双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发及投资建设。合作期限为两年。
公司表示,协议的后续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国内外光伏电站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