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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9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为了发挥我区优势,创造条件,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发挥我区优势,创造条件,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

  1、多晶硅,单晶硅单期规模不低于5000吨/年。

  2、多晶硅生产成本在12万元/吨以下,采用冷氢化技术,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发展电子级多晶硅。

  3、单晶硅光伏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8%,多晶硅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7%。

  4、多晶硅、单晶硅组件单期产能达1GW/年以上。

  5、水资源实现综合回收利用,水循环利用率>95%。

  二、布局要求

  入驻自治区明确的多晶硅重点工业园区的光伏产业园区。

  三、支持政策

  (一)对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产业链由同一投资主体投资的、重点光伏制造园区光伏组件和相关配套产业(包括:光伏生产用石英制品、石墨、银浆、光伏超白玻璃,钢丝、铝框架制品及光伏设备制造业等)可打捆计算投资额,继续按内政发[2009]50号文精神,每投资20亿元配置1亿吨煤炭资源。

  (二)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与现有发电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支持大型多晶硅企业新建自备电厂、包括异地自备电厂,形成硅电一体化,以降低生产成本。在自备电厂投产前,享受直供电电价,不高于0.38元/千瓦时。

  (三)对符合资源配置条件但不要求配置煤炭资源的上述项目,自治区产业发展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可给以贴息、风险投入等支持;地方政府要创新融资服务模式,通过政府控股的担保公司等企业,采取担保、抵押等方式支持企业落实银行贷款。

  (四)对符合资源配置条件但不要求配置煤炭资源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在西部大开发、非公经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区内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购本地生产的多晶硅(单晶硅)原料、组件。对不采购的项目,发展改革委、能源开发局不赋予项目开发权,已赋予的不予核准。

  2013年三月
 

  投资呼和浩特光伏产业的理由

  一、首府优势

  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和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中心。是国家旅游城市和西部地区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这里交通便捷,距离首都北京460公里,即将开通的高铁2小时即可抵京。许多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在呼和浩特市,全市现有各类院校82所,高等院校21所,普通中专27所,各类人才聚集,能够满足各类企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此外作为首府在商业、物流、会展、医疗、旅游、文化娱乐等方面都比较发达,这些都是推动呼和浩特发展的重要优势。

  近年来,呼和浩特经济发展势头较为迅猛,发展速度始终处于全国省会城市领先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达到18.6%。201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76亿元。目前已形成了以乳业、电力、生物制药、电子信息、冶金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装备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工业体系。

  二、资源优势

  一是独特的电力优势。呼和浩特拥有中国三片电网之一的内蒙古西部电网,电力资源丰富,供应稳定,电价便宜。截止2012年底,全市仅火电装机已达770万千瓦,是全国火电装机最大的地级市。对于用电大户,实行发电企业直供电价制,光伏企业在呼和浩特市可享受不高于0.38元/度的优惠电价,非常有利于硅材料生产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呼和浩特处于蒙西电网的枢纽位置,也是蒙电外送京津唐电网、河北南部电网的重要枢纽区,这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了有利的电网接入条件。

  二是呼和浩特地处西部,土地资源丰富,荒漠土地、盐碱地较多,并网条件好,发展荒漠电站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为做大做强光伏产业,呼和浩特市政府规划了25平方公里发展光伏产业。

  三是呼和浩特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云量少,太阳幅射强,日照时间长(2800-3100小时),地处国家太阳能资源的二类地区,其年平均日照峰值系数为4.7,年总幅射量在5620兆焦耳/每平方米,非常适合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

  三、政策优势

  呼和浩特市是国家“全国光伏应用示范试点城市”,享受《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近日,为鼓励光伏产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政策支持。一是对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产业链和相关配套产业,每投资20亿元配置1亿吨煤炭资源。二是鼓励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与现有发电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支持大型多晶硅企业新建自备电厂,形成硅电一体化,以降低生产成本。在自备电厂投产前,享受直供电电价,不高于0.38元/千瓦时。三是对符合资源配置条件但不要求配置煤炭资源的项目,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贴息、风险投入等支持。四是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区内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购本地生产的多晶硅(单晶硅)原料、组件。

  四、产业环境优势

  近年来,我市依托自然资源和比较优势,积极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目前,我市共有光伏原材料、组件制造及光伏应用企业8家,多晶硅产能达到4500吨,单晶硅的产能达到1000兆瓦,年产100兆瓦太阳能电池及电池组件项目已于今年试产,一座5兆瓦光伏示范电站已并网发电,还有超过5兆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可全部建成。一个集多晶硅、单晶硅生产、太阳能电池制造、组件封装、电站应用为一体的光伏产业链初步形成。

  今后我们的目标是:到“十二五”时期末,努力打造“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阳能电站”完整的硅材料产业链;多晶硅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单晶硅生产能力达到2000兆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达到1000兆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太阳能并网发电装机达到15万千瓦,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全国重要的高纯硅材料生产基地和光伏应用示范基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以上所有优势均为呼和浩特光伏产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支撑条件,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我们相信呼和浩特光伏产业发展的春天即将到来,到呼和浩特投资光伏产业将大有可为。同时,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建设亲商安商、规范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营造商务成本低、承载能力强、人居环境优的投资环境,以开明的态度、开放的心态、开阔的胸怀、开拓的精神,努力让投资者放心投资、舒心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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