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统计显示,2012年以来我国已遭遇53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金额242亿美元,同比增长了7倍。其中,光伏产品遭到“双反”调查,造成众多光伏企业的停产和倒闭。
为稳定光伏产业的发展,商务部正开展四项工作:一是积极帮助光伏企业应对国外的“双反”调查;二是帮助企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争取在国际光伏市场上保持合理的份额;第三是采取措施规范光伏产业的进出口秩序;四是推动光伏行业与欧洲、美国的光伏产业加强国际合作。
5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铸造用焦炭再征收5年的反倾销税。
6月:巴基斯坦国家海关署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的聚酯短纤发起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7月24日:以SolarworldAG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发表声明,称该组织已经向欧盟委员会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提起诉讼。
9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日落复审裁定,中国输美聚酯纤维产品反倾销税将被延长征收五年。
9月: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彩涂板材征收反倾销税,中国企业历时大半年所做的申诉宣告失败。
9月底:美国轮胎特保案到期,对国内轮胎出口企业形成的利好还未显现,11月1日欧盟轮胎标签法又开始生效,成为国内轮胎行业的阴霾。
1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6个月。其中398家应诉中国企业的税率为17.6%至31.2%,未参加应诉的中国企业的税率为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