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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企业期待先“治标”
发布时间:2012-01-05     来源: 科学时报
本文摘要:国内太阳能电池产量过剩、国际市场大幅萎缩,刚刚过去的2011年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来说,可谓是内忧外患的一年。为了摆脱这种不景气的...

  产业政策有待稳定

  除了金融机构对光伏产业支持力度欠缺之外,王步峰还认为,目前国家对光伏产业的相关政策有待稳定。“曾经在一年之内就新增300多家光伏企业,这很大程度上是之前国家政策照顾的结果,现在政策又开始限制光伏企业的发展。政策的频繁更改,使得不少光伏企业对今后发展方向感到迷茫,很难制定出具有长远性的规划。”

  王步峰表示,近几年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光伏企业给予了很大支持,今年1月1日,润峰集团在甘肃省武威市正式启动了500兆瓦光伏生产和发电项目,年内,还将在其他地区自主投资建设600兆瓦光伏电站,但是他最希望的,是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明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有效期限。

  据了解,2011年7月24日,国家公布了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但是,针对该上网电价的有效期限,该政策只是说明:“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王步峰认为,这种语义含糊的表述使光伏企业难以预计长期的生产利润,导致无法确定未来的生产规模,增加了其健康发展的难度。“像欧洲,政府一般明确规定上网电价有效期限为21年,这就使光伏企业能够明确计算出其未来近20年内的产量,以获得最佳的利润。所以,这一点还是需要我国学习和改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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