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企业建立"促进联盟" 反美双反
发布时间:2012-05-25     来源: 光伏产业观察网
本文摘要:5月17号,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税初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并将...

  5月17号,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税初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并将征税措施向前追溯90天。如果终裁结果不变的话,这就将成为迄今为止中国企业被征收惩罚性关税最高的一次。

  昨天下午,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英利、尚德等国内大型光伏企业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美国反倾销初裁阐明中国光伏企业的立场和应对举措。

  据美方统计数据,2009年到2011年三年间,我涉案产品对美出口金额分别为6.4亿美元、15.06亿美元和31.17亿美元。此次关税决定将影响到59家中国太阳能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石永红发表声明,称美国晶硅光伏电池板和组件价格近年确有下降,但并非由中国光伏电池引起:

  石永红:主要原因在于主要的原材料-多晶硅价格因全球供应过剩而价格下降。同时,薄膜光伏电池的竞争、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需求刺激政策和财政的支持、消费者需求、其他可替代能源竞争等因素都导致了晶硅光伏电池板和组件价格下降。

  石永红表示,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在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根本原因在于近年来光伏产业链在中国的集聚发展、中国光伏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生产规模优势以及具有前瞻性的商业策略,与倾销无关:

  石永红: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的事实视而不见,采用歧视的"替代国"价格进行不公平比较,从而人为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毫无根据地确定了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也凸显了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严重倾向。

  据介绍,美国此次裁决最不合理处还在于,选取几乎没有光伏生产能力的泰国作为替代国,来计算中国光伏成本,以此裁定中国企业的所谓倾销行为。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施正荣,表示选择泰国作为替代国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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