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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双反”政策影响发酵
发布时间:2011-11-19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本文摘要: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反补贴、反倾销)政策并未终结。12月5日前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进行初裁,如果认定具有实质性损害,...

  反击需上升到国家层面

  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组织下,无锡尚德、常州天合光能、英利、宁波日地、浙江昱辉在内的14家中国光伏企业,对美“双反”发起联合抗辩,并委托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辩事宜。

  上述无锡尚德高管对《中国联合商报》坦言,尽管此次抗辩的14家企业囊括了中国最大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加上更多美方光伏企业支持,中方看似已经胜券在握,但形势并非如此乐观,因为这并不是美国方面第一次针对中国光伏市场的行动。

  去年10月,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针对中国的新能源产业已经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要求进行301调查。根据这项条款,美国可以对它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最后由总统决定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但是,由于“补贴证据缺乏”,301调查不了了之。

  中投顾问研究员李胜茂指出,由于美国目前正是大选临近的敏感阶段,使此次双反调查成为一个政治筹码,立案的可能性很高。近期以来,美国总统奥巴马就多次公开表态称,支持美国太阳能公司要求政府向进口太阳能电池板征收惩罚性关税的诉求。“双反”消息传出后,部分中国太阳能电池制造商已在美聘请律师,准备应对可能面临的一系列诉讼;中国太阳能行业组织曾与美国企业沟通,希望他们能认清利害关系。

  针对美国的光伏“双反”政策,国内光伏业界人士预测,由于此次美方态度比较强硬,就算不征收100%的反倾销税,30%~40%的可能性也很大。对此,李胜茂建议,中方应该采取针锋相对的政策进行反制,如相应征收报复性关税,对美国企业出口到我国的硅料、光伏设备等产品征收同样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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