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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举措助力新疆风能太阳能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11-06-21     来源: 艾萊光伏网
本文摘要:2011年6月19日上午,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举办的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正式拉开序...

  新疆发改委能源处负责人表示,今后自治区将以“十二五”发展规划为中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规划引导,合理有序开发新能源资源。风电项目开发要严格按照风区工程规划的要求进行,符合新疆新能源发展规划及目标要求,并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网条件、电力需求等,优先发展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防止资源拆分及盲目开发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加快哈密、达坂城风区大型风电基地建设,为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提供保障,实现风电整体外送的同时,做好风能资源的多种开发利用。围绕疆电外送,支持大企业、大集团重点加快对哈密、达坂城等风电基地进行规模化整装开发,利用风电打捆发誓,实现风电外送600万千瓦的目标;围绕220千伏及750千伏电网延伸,对阿拉山口、额尔齐斯河、塔城老风口等电网末端风区,按照就地消纳进行分散利用;对风资源条件好、用电负荷集中、具有一定电网接入条件的地区,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采用接入35千伏及以下配网变电站的方式,进行风电分布式开发,所发电量以用户和就近利用为主。

  三是加快太阳能资源的多种利用,重点促进光电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太阳能发电为主,多种利用并重”的原则,在太阳能丰富的东疆(哈密、吐鲁番)和南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巴州),利用沙漠和空闲土地,大力发展大型光电并网电站,在达坂城、哈密、喀什、和田、克州等规划建设一批5000千瓦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建成3—5个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对资源条件好、适宜分散接入场址建分布式光电电站;结合新兴城镇、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区域,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若干个金太阳示范工程;通过建设独立的光伏电站或户用光伏系统逐步解决今后一段时期电网无法覆盖地区的农牧民生产生活用电;探索以太阳能利用为主,与其它新能源结合的、独立运行、多能互补的微电网示范项目;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暖棚等设施。

  四是进一步结合风电、光电等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新能源产业配套延伸,形成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风电产业以研发制造3兆瓦级以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为主,重点支持金风科技等龙头行业加快形成拥有风电机组研发、设备制造、技术、运营管理服务等完整体系的风电产业。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以发展单晶硅和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及配套产品为主,支持新疆新能源股份公司加快硅材料加工技术、太阳能电池技术及相关制造设备的开发,提高光伏电池和组建的转换效率。保障新疆风电及光电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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