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太阳山光伏并网电站获取了宁夏自治区物价局电价批复,同意一期工程电力以1.15元/kwh价格并入宁夏电力系统,这标志着太阳山光伏并网电站一期30MWp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获取宁夏自治区物价局电价文件的前提是光伏电站必须具备完整的发电运营手续,要有电力部门核发的发电并网许可证。近年来随着吴忠太阳山地区新能源的迅猛发展,电网接入十分困难。公司副总经理马国林多次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计划部、发电部等职能部室积极参与,围绕电网接入及光伏电价文件的获取,开展了大量周密细致的工作。
目前,太阳山光伏并网电站一期工程已通过宁夏电力调度中心和吴忠电力调度中心检查验收,电站内部设备已经调试正常,送出线路一二次接线连接、调整完毕,电站至中调、地调保护通讯系统已全部对调完毕,吴忠新能源公司已经与电力调度部门签订了《并网调度协议》,电站完全具备并网发电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