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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称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条件
发布时间:2014-12-3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本文摘要:国务院称除重特大项目外,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
 
  (六)建网。“先横后纵”,在政府外网上部署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准机关受理申请后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
 
  一是实现中央层面“横向联通”。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建设中央层面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有关部门根据新的核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接,尽快实现“信息共享”,2015年6月底前开始试运行。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这一平台,及时发布区域性、行业性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产业调控、国土、环保等方面信息,引导企业投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实现全国范围“纵向贯通”。尽快确立满足保密要求的统一接口标准,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别建立本系统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适时联通,形成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实现“网上办理”,2015年底前开始试运行。
 
  三是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协同监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置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及时预警、严肃问责。企业凭项目代码可实时查询办理情况,实现外部监督。
 
  四、组织落实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制度、技术专门工作小组,抓紧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附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
 
  附件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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