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3.制定检查实施具体方式
(1)梳理现场检查任务界面,明确重点省各检查单位分工及检查方式
按工作方案对工作内容的要求,梳理明确各项检查内容对前期资料准备、现场备查提资资料的准备要求,明确桌面研究检查内容,提出现场实施各项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法(现场检查有关报告、使用仪器对设备进行直接检查或拆卸检查等)及预计检查所需时间。
水电总院整体组织现场检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运行质量检查;鉴衡认证中心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主要设备质量检查工作;中国电科院负责并网运行质量检查工作。
(2)明确现场检查工作组行程安排
形成四个工作组,其中两个工作组开展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等地的光伏电站质量检查,两个工作组开展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分布式光伏质量检查。
根据重点检查项目清单,明确各工作组赴逐个项目现场的日程安排。
水电总院会同中国电科院、鉴衡认证中心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共同协调组织现场检查行程安排。
4.明确配套保障
梳理明确开展桌面研究和现场检查工作的单位对相关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的支持保障需求。
水电总院会同中国电科院、鉴衡认证中心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共同梳理提出赴各重点检查项目现场时项目单位需提供的软硬件和人员配套及其他需求;
重点省(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派出机构组织省内相关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和技术单位的实际需求提供现场工作便利;
其他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派出机构统筹明确本省检查工作配套保障措施;
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相关企业,应按要求准备备检资料,组织相关技术负责人员按行程安排保障现场检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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