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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修改反补贴法 中国光伏迎新难题
发布时间:2012-03-09 08:58:17     来源: 艾莱光伏网

   3月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已通过一项新修改的税法,授权美国商务部继续对中国和越南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这项法案将在未来送交总统奥巴马签署后,成为日后美国向中国、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的法律依据。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世贸组织规则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和可诉性补贴,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绝大部分世贸组织成员国都有各种不同性质补贴,而各国对补贴的理解也各有不同。“金融危机发生后,包括美国在内的多国均将政府财政补贴给了企业,比如美国三大汽车企业,美国其他各种行业也都有,但是中国对上述现象并未予以追究。”

  光伏“双反”案,由德国Solar World位处美国的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于2011年10月19日提出,并于11月9日正式立案。2011年12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6:0的投票结果,裁定从中国进口光伏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2011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下称“工程轮胎诉讼案”)做出判决: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援助不能够被认为是补贴,“反补贴法律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

  该案件判决一出,备受中国光伏业界鼓舞,认为在光伏“双反”案中,至少“反补贴”一项会被同样打掉。

  来自于欧洲光伏产业协会(EPIA)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球光伏发电安装量突破了27.7GW,同比增长67%。其中,美国装机量1.6GW占全球6%,中国对美组件出口量占全球需求的4%。

  陈德铭指出,上述法案规定,为避免重复征收“双反”税的举证工作不是由申请方,而要由应诉方即中方企业完成,这样的国会规定,这样的美国商务部的行为,不仅不符合国际规则,也不符合美国自己的法律。

  最新消息称,历经三次推迟之后,美国商务部证实,决定将双反调查公布日期定为3月20日。

  一位光伏行业高管对记者透露,因为1月30日美商务部在对华光伏做出紧急情况裁定,决定追溯征收90天的反补贴税,“所以国内企业目前对美的光伏组件出口基本停滞,大部分转向台湾同行代工,将台湾代工产品销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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