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被国务院列入重点目录
 
  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
 
  (三十七)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采取财政贴息、加速折旧等措施,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坚持有保有压,化解过剩产能,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发利用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着力在一些关键领域抢占先机、取得突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防科工局、铁路局、人民银行、国资委、网信办等负责)
 
  (三十八)培育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1.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民航局、能源局、网信办等负责)2.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网信办等负责)3.国家已设立400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整合筹措更多资金,为产业创新加油助力。(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等负责)
 
  (三十九)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1.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制定促进科研人员流动政策,改革科技评价、职称评定和国家奖励制度,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引进国外高质量人才和智力。(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证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国防科工局、外专局等负责)2.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依法打击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农业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负责)
 
  (四十)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1.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支持企业更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好国家高新区,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领头羊作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资委、税务总局、网信办等负责)2.中小微企业大有可为,要扶上马、送一程,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负责)
 
  (四十一)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政府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原始创新,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向社会全面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自然科学基金会、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网信办等负责)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十二)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今年高校毕业生749万人,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到新兴产业创业。做好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和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林业局、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法制办、中国残联等负责)
 
  (四十三)加强社会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推进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资委、统计局、中央编办等负责)
 
  (四十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让遇到急难特困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对困境儿童、高龄和失能老人、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健全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提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扶贫办等负责)
 
  (四十五)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1.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负责)2.深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高等院校综合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通过对口支援等方式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继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3.加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和民族地区各类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教育投入,用好教育经费,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扶贫办、中国残联等负责)
 
  (四十六)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1.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发展社会办医。开展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加快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增量全部用于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几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保监会、中医药局、中央编办等负责)
 
  九、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四十七)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好文化发展成果。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等事业,重视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倡导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国民素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用,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拓展中外人文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文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院、新闻办、网信办、档案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侨办等负责)2.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做好2022年冬奥会申办工作。(体育总局牵头)
 
  十、依法加强社会治理
 
  (四十八)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1.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全国老龄办等负责)2.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教育部、财政部、全国老龄办等负责)3.提高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做好地震、气象、测绘、地质等工作。(民政部、地震局、气象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海洋局、测绘地信局等负责)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司法部、法制办等负责)5.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暴恐、黄赌毒、邪教、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发展和规范网络空间,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部、外交部、国家民委、宗教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法制办、网信办等负责)6.采取更坚决措施,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农业部等负责)
 
  (四十九)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组织编制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推进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指导推进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加快应急产业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科普宣教,强化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防范处置突发事件水平。(国务院办公厅牵头)
 
  (五十)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1.继续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和完善,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规范联合接访工作,深入推进实施网上信访、诉访分离和依法逐级走访,健全完善复查复核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信访局牵头)2.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信访局、法制办、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五十一)全面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依法依规抓好事故调查处理,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
 
  十一、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五十二)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必须纠正。(法制办、监察部、中央编办、审计署等负责)
 
  (五十三)坚持创新管理,强化服务,着力提高政府效能。1.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尽可能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第三方可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交给市场或社会去办。扎实开展政府协商,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视发挥智库作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国管局等负责)2.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网信办、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四)坚持依法用权,倡俭治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紧紧扎住制度围栏,坚决打掉寻租空间,努力铲除腐败土壤。加强行政监察,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严加监管。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查处。(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外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国管局等负责)
 
  (五十五)坚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贯彻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监察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公务员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五十六)继续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特色村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好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国家民委牵头)
 
  (五十七)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宗教局牵头)
 
  (五十八)继续加强侨务工作。更好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进中外交流合作的独特作用,使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向心力不断增强。(侨办、外交部等负责)
 
  (五十九)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加强现代后勤建设,加大国防科研和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建设力度,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加强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各级政府要始终如一地关心和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不移地巩固和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工业和信息化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海洋局、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等负责)
 
  (六十)支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和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加强内地与港澳各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发挥香港、澳门在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港澳办牵头)
 
  (六十一)拓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巩固两岸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保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确方向。努力推进两岸协商对话,推动经济互利融合,加强基层和青少年交流。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权益,让更多民众分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两岸同胞不断增进了解互信,密切骨肉亲情,拉近心理距离,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台办牵头)
 
  (六十二)务实、开放做好外交工作。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深化与各大国战略对话和务实合作,构建健康稳定的大国关系框架。全面推进周边外交,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参与国际多边事务,推动国际体系和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办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相关活动,同国际社会共同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国际公平正义。(外交部牵头)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已经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勤政有为,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一抓到底。要加强督查、考核和问责,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国务院
 
  2015年3月25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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