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在全省率先实施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在新余市渝水区鹄山乡坑里村,许多村民房屋顶上,一块块深蓝色的光伏电池板整齐排列,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远远望去,十分壮观。而正是这些光伏电池板,为尚未脱贫的贫困村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村民带来了希望。

  新余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793户21559人。近几年来,该市以光伏扶贫为产业突破口,整合资金6032万元,在全省率先实施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有力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可持续增收。目前,贫困人口减少到5351户1210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64%。

  

  为贫困户免费安装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建光伏扶贫电站助民脱贫

  2015年底,该市充分发挥“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优势,将目光聚焦到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能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开辟稳定增收渠道的光伏扶贫上来。确定以县(区)为主体,建设4个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作为该市现阶段产业扶贫的主导产业之一。今年,该市又新增实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该市将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列入2016年度40件民生工程之一,并将其列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督办重点工作之一,成为市政府督查工作内容,对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以督促抓落实。该市筹集资金5976万元,采取购建和自建两种方式,启动4个总规模7.31兆瓦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今年初,各县(区)又筹集安排1950万元产业专项扶贫资金建65个电站,瞄准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将电站收益精准“滴灌”到农村“无劳力、无资金、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特困贫困户身上。

  “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只要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农户的收益权和约定的收益比例保持不变。

  电站收益的50%给贫困户

  该市将光伏电站电费收入进入专项扶贫基金账户,进行合理分配。前5年,收益资金的50%用于对本县(区)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特困贫困户进行生活补助、医疗救助、就学扶助等帮扶;50%作为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基础设施
设、发展公益事业等。5年之后,收益资金全部用于“三无”特困贫困户帮扶。

  2016年上半年,4个总规模7.31兆瓦的光伏扶贫电站已全部并网发电,年发电量500余万度,年收益600余万元。52个省、市贫困村和879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获得第一期收益。已建成的12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发电,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收入2~3万元,成为照亮贫困农村和贫困人口的新“钱途”。

  “乡里给我办了光伏扶贫贷款,光伏电板也装好了,马上就可以并网送电,现在我就坐等收钱了!”今年52岁的贫困户黄三古激动地说,他37岁的儿子患有精神病,隔山差五就要吃药住院。这个收益长达20余年的光伏扶贫项目,将为他们以后的养老提供保障。

  根据光伏扶贫的模式,贫困户只需提供自家楼房的50平方米屋顶面积,就可免费安装5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晴朗时一天可发电30度以上。所发电量进行全额上网后,贫困户可获得其中13%的收益,年收入700元左右,待8年之后收益与公司前期投入成本持平,收益分配按照村集体占50%、贫困户占50%的比例进行分成,将给贫困户带来每年每户不少于4000元的“阳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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