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光伏电站开辟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抢抓被列为全国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的机遇,整合扶贫资源,加快光伏电站建设,有效激活了农村自然资源和资产存量,充分发挥了扶贫资金的拉动作用和杠杆效应,赋予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财产权,开辟了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

  该县立足资源禀赋,在155个贫困村建设总装机容量40兆瓦的村级光伏电站,既充实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又扶持贫困户增加稳定收入。2016年投资7420万元,在47个贫困村建成装机容量9275千瓦的光伏电站,已全部并网发电通过电力部门检测。今年,已开工建设第一批概算总投资8024万元、装机容量10030千瓦的44个村级光伏电站,同时加快第二批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将探索利用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争取福州帮扶、企业投入以及县级整合资金、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在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上,按照“量化到村、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模式,每个村级光伏电站按平均容量200千瓦测算,预计年可发电24万度、实现电费收益17.2万元,电站全部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每年产生的收益按照村集体和贫困户2:3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每个村每年安排10.3万元,扶持40户左右贫困户发展产业,每户每年扶持2584元,连续扶持3年,3年后重新确定贫困户滚动扶持;剩余的6.9万元,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电站运维费用外,每年还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1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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