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汝城县集益流溪“农光互补”联村联户电站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该县光伏扶贫项目83个建设点全部建成投产。据了解,该县光伏发电项目全面并网发电后,预计每年电费收入将达到960万元,扣除融资成本和运维费用,可让每个贫困村年均增收42230元、每户贫困户年均增收2480元以上。
“光伏扶贫”是国家实施的“精准扶贫”工程之一,为此,湖南省提出实施“百点千村万户”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而郴州市是试点城市之一。据统计,郴州市有可用光伏建设用地1.329亿平方米(矿山废弃地、封库尾砂库、荒山荒坡、工业厂房屋顶等),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300~1600小时,太阳总辐射量达101.5~113千卡/平方厘米,具有良好的光伏发电资源条件。
光伏扶贫覆盖498个贫困村
2016年,湖南省决定在60个县(市、区)的556个贫困村开展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试点工作,其中,将在郴州市的498个贫困村全面实施,建设总规模29880KW,并且全市实际建设村级光伏电站点182个,建设总规模31236KW。
为了实施好光伏扶贫项目,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易鹏飞表示,要把握几条重点原则:一是政府主导、政策支持,把这一产业扶贫工程抓实抓好;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光照条件、电网覆盖等实际,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规划实施;三是企业主体、股份合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股份合作的形式让广大贫困人口参与;四是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把光伏项目与易地扶贫搬迁、大棚农业推广、园区厂矿屋顶利用等结合起来;五是认真试点、逐步推广,抓实各项工作细节,突出示范带动作用。
易鹏飞指出湖南省定下的498个贫困村要实现全覆盖,片区县中桂东、汝城先行试点,并在全市非贫困村中选择相对集中的1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试点;要尊重群众意愿,参与试点的贫困户须在村里进行公示;要按照招商引资、股份合作、多方建设、企业主体的方式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来运营和管理;要抓紧完善市里指导方案,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到点到村到户的具体方案;要加大争取力度,围绕方案争取政策资金、信贷资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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