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2017年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对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的规划、优选、评分规则等做意见征集。
目前已经有约三十个城市的领跑者基地规划方案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评审。最终哪些城市入选,会对光伏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如以水面为主的基地将对双玻及双面光伏组件带来一定的推动左右;地形相对复杂的基地中,组串逆变器的应用比例将进一步扩大。随着地面光伏电站偏重于发展领跑者基地,谁在领跑者中占得先机,就能在行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双面双玻、HJT、半片及叠瓦组件等都将有更广阔的舞台。
光伏电站基地总规模扩大
《通知》指出,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包括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和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2017年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共计建设800-1000万千瓦,每个基地本期建设规模不小于50万千瓦,最大100万千瓦,已建成未验收以及在建基地所在市(县)级区域不安排新建基地。每个省(区、市)可申报3个基地,总规模不超过200万千瓦。2016年光伏发电未达到最低保障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申请。
光伏“领跑者”技术指标进一步提高
根据现有的“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指标要求,多晶、单晶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要达到16.5%和17%以上(两者相差0.5%),这一指标水平遭到了单晶、多晶企业的不满和争论。
《通知》指出,在2015年“领跑者”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水平提高2017年“领跑者”技术指标,多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9.5%和17%以上,单晶硅电池和组件转换效率分别达到21%和18%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原则上参照晶硅电池效率提高幅度相应提高,各类电池组件的衰减率指标要求保持不变。
建设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
《通知》指出,为加速光伏发电前沿技术产业化发展,在适宜地区建设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每个基地建设规模50万千瓦,在2-3年内建成,第一年内建成规模不少于建设总规模的10%且不超过30%,在三年内全部建成并促进相应前沿技术产业化。
基地以拥有前沿技术的光伏产品制造企业为选择对象,符合条件的光伏产品制造企业的光伏电池前沿技术指标应比上述“领跑者”指标有较大提高,具有原创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成试验生产线或初步形成产能,已具有初期市场应用,已制定该前沿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计划。企业可独立参加竞争,也可以联合投资实力强的其他企业联合参加竞争。基地竞争条件包括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先进性、三年内可达到的电价水平。
优选确定的承担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建设的企业不得转让该基地项目,不得擅自改变该基地的技术路线和产品,只有经技术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变更可超过原技术水平方可变更。国家能源局指导基地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首期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该基地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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