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将比光伏等其他新能源率先进入“平价时代”
“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开发布局不断优化,技术水平显着提升,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风电已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从补充能源进入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但经济性仍是制约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与传统的化石能源电力相比,风电的发电成本仍比较高,补贴需求和政策依赖性较强,行业发展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大。 “近年来,我国风电开发利用技术不断进步,应用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性显着提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已具备了零补贴上网的技术条件。”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的条件基本成熟。 2014年11月,国务院出台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即实现发电侧平价上网。2015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针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2018年前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 “近几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明显,成本下降幅度很大。”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提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这样的目标,是向行业传递一个信号,就是一定要通过技术进步加快成本下降步伐,尽早使行业摆脱对政策补贴的依赖。从目前情况来看,预计到2020年,如果能够有效地解决消纳问题,风电、光伏平价上网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曾透露,一类资源区风电价格已从每千瓦时0.51元下降到0.47元,在解决限电后局部地区已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 此次风电平价上网示范无疑是为实现2020年的目标提前“铺路”。《通知》要求,示范项目建设规模由各省(区、市)、新疆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商电网企业确定,不受年度规模指标的限制。风电红色预警地区,应严格限定示范项目的规模,风电平价上网示范的规模不超过10万千瓦。示范项目的上网电价按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相关发电量不核发绿色电力证书。 为确保示范效果,《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做好与示范项目配套的电网建设工作,确保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与风电项目同步投产。项目建成后要及时与风电开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同时要充分挖掘系统消纳潜力,优先满足就近消纳要求,确保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不限电。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反映化石能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税收机制尚未建立,风电等清洁能源的环境效益无法得到体现。如果平价上网操之过急,将给风电企业带来巨大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