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央企投1130多亿扶贫 光伏发电成重头戏
9月25日,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出台《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下称《意见》),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 《意见》指出,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此外,《意见》还指出,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能源产业的扶贫投入中,光伏发电扶贫资金投入量最大,9月26日,首届中国能源产业扶贫高峰论坛发布的《中国能源产业扶贫发展报告2017》(下称《报告》)指出,截止2016年能源产业扶贫投资中,光伏发电扶贫达到700亿元,远高于农网改造扶贫的630亿元,风电扶贫的100亿元,生物质能发电扶贫50亿元,农村小水电扶贫8亿元等的其他产业的投入。 同时,《报告》指出,截至2016年底,能源央企累计投入扶贫资金达1130多亿元,能源产业扶贫总投资超过1400亿元。 这其中,国家电网大力推进的“阳光扶贫工程”,惠及9万多贫困人口。中国石化独创的“以销售带动特色产业,以特色产业带动税收和就业,以税收和就业带动贫困地区持久脱贫”模式,让西藏、青海、江西、安徽、湖南、甘肃、新疆等7省(自治区)11县(市)的贫困地区,走上了脱贫之路。 而能源民企在扶贫上也有诸多动作。据了解,林洋集团致力于智慧分布式能源扶贫,在山东、安徽、江苏等地建立扶贫光伏电站,争做光伏产业扶贫带头人;通威集团自2007年在国内率先提出“光伏扶贫”的概念,10年来,在四川理塘及盐源、河北丰宁、新疆阜康等地捐建光伏电站,通过“渔光一体”、农光互补、村级地面电站等多样化的形式为地方扶贫做出努力。 中利集团董事长王柏兴表示,集团近几年产业扶贫投资50多亿元,首推“贫困村光伏农场”精准扶贫模式,已为全国40多个贫困县4000多个贫困村,实现了“光伏+农业+就业”叠加收益脱贫,集团打造的全国第一个“光伏农场”包县脱贫模式,已在安徽省灵璧县实施。 能源企业的扶贫动作也获得了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人/年以上,累计脱贫5500多万人。”国家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处长曹哲在论坛上说,与此同时,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产业扶贫发挥了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