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垄断案引发电力行业担忧 中小电力企业将如何发展?
这个事件就像一个重磅炸弹,吸引业界高度关注。但是当人们把目光投向事件本身的同时,我们似乎看到了事件背后隐藏的东西,看到当前广大电力企业的集体焦虑:生存还是灭亡?苟延残喘还是被收编?整个事件的核心,是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串联”多家火电企业制定《公约》,共同约定:根据市场情况,各大发电集团及发电企业,按照成本加微利原则,测算大用户直供最低交易报价,由省电力行协加权平均后公布执行。并达成了2016年第二批直供电交易报价较上网标杆价格降幅不高于0.02元/千瓦时的约定。看似垄断,却不是为了谋求暴利,而是规定了赔钱下限,如此“垄断”又是为了什么呢? 国家大力推动电力生产与供应的市场化。自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向社会资本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之后又推出《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两大核心文件。一系列的举措,被行业人士寄予厚望,认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电网垄断的现状。然而,事实没有预想的那么顺利。一些企业为了实现垄断,对广大生产企业进行价格打压,以远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售电,挤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多地都出现大用户直供平均价格远低于标杆电价与成本价的情况,逼迫其他电力企业进行价格战。就如山西省,据能监办统计,2015年十家火电企业亏损,亏损面达到20%,2016年55家省调火电企业中,33家亏损,亏损面达到60%。亏损的背后,是2016年发电平均成本为0.292元/千瓦时,而第一批直供电平均成交价格却只有0.133元/千瓦时。这是一些火电企业为了争取到发电量,在电力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严重恶意竞争现象,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竞争售电,扰乱了市场。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与发电企业共同制定《公约》。其结果是:2016年山西第二批大用户直接交易中,各企业交易价格最高0.3205元/千瓦时,与2016年1月刚刚调整过的标杆电价持平,交易最低价为0.295元/千瓦时,比上网电价下降2分,总计为用户让利6亿元。《公约》规定了价格下限,在看似垄断的外表下,有着反垄断的初衷,并且在规范市场行为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行文与操作中,可能存在着一定问题。 近年来电力企业发展只是看似繁荣。一边是大型供电企业排山倒海式的低价攻势,一边是煤电成本的节节高升。中小电力企业(尤其是火电)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却不得不被动进行价格战。可以说,鹬蚌相争的结果,短期内可以让用电方得到实惠,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容易形成供电寡头企业对整个供电市场的控制,包括定价权。由此我们联想到曾经的滴滴与优步的竞争。滴滴自2012年开始布局网约车市场,同时还有一些其他企业跃跃欲试,最大的竞争来自优步。双方在市场圈地阶段,发送大量打车红包给消费者,同时给予司机大量的补贴,广大消费者喜大普奔,甚至自家车不开,纷纷使用网约车。不到三年时间,网约车两大豪门的斗争最后以滴滴收购优步中国区业务而终结,死的最惨的是那些想要分享网约车蛋糕的小伙伴。没有了竞争对手,滴滴现在的优惠少得可怜,用户打车成本已经和普通出租车没有什么差别,不同的是,人们习惯了网约车,而想要网约车第一想到了滴滴。类似的例子还有网上订餐的诸侯之争,京东与淘宝的霸主之争,前期都烧钱无数,大打价格战,而随着巨头们的争斗,遭殃的是一些中小企业,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而纷纷消亡。这便是中小企业的悲哀。电力行业也脱离不开这个圈圈。 我们知道,电力生产主要的能源形式有火力、水力、风力、核能、光伏等几种,虽然火电由于需要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以及会造成污染不利环保等原因,一定程度上被限产,光伏、风能、核能等得到很多的政策支持,鼓励发展。但是毋庸置疑的是,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电力的绝对需求也会水涨船高,由于技术、区域等条件限制,未来至少十几年还改变不了火力发电为主的能源结构,火电新增装机增速仍会高于用电量增速。据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火电发电量累计439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占全国发电量的74.37%。目前的火力发电话语权基本掌握在少数的几大巨头手中,中小企业想要继续分一杯羹,跟着打价格战纯粹是自取灭亡。想要在硝烟弥漫的电力市场占据一席之地,便需要有长远眼光,明确定位,讲究策略,顺应国家政策,以客户需求为主导。 鉴于当前的能源结构形式、行业发展特点,结合电力工业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五个生产环节,我们为中小型电力企业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生存是第一要素,只要保持一定量的生产活下来,便有东山再起之时。打价格战是需要钱的,即使对于一些巨头企业,也会背负沉重的负担,难以持久。投身其中进行价格混战不如明哲保身,熬过寒冬以待时机; 二、在火电领域巨头地位已经无法撼动的情况下,可以避其锋芒,趁机布局新型能源。据预测,到2066年,我国电力系统在装机容量上可能会达到60亿千瓦,以太阳能发电为主要形式,其他形式为辅助形式。市场足够大,火电现有局面难以打破,而新能源领域仍是一片蓝海; 三、适应潮流,在能源互联网方面先行一步。未来电力生产营销必定要以市场为主,互联网改变我国能源整体格局是大势所趋。成为能源互联网的先行者,让自己的电力产品、变配电模式适应能源互联网,推动能源互联网,无疑会给自己迎来新的机遇; 四、在储能、微电网领域有所作为。在当前各电力企业把注意力都放在常规、大型用电领域的情况下,谁能够在储能、微电网方面取得技术或者模式的突破,适应新能源车以及物联网的发展,便可能掌握未来大量的客户资源。这部分用电量需求可能不是太高,但是利润却非常惊人。 此次“电价垄断第一案”揭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序幕。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巨额罚单的开具似乎已经为整个事情定了基调。这对新电改、对电力行业发展来讲是好是坏,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