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复审调查。无独有偶,欧盟403家企业和5家环保组织近日也要求欧委会立刻终止对中国光伏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避免光伏电池板价格更加昂贵,阻碍欧洲太阳能产业的发展。
贸易壁垒怪招
近年来,中国光伏产品在海外频频遭遇贸易壁垒的阻挠,也引起了不少争议。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各国从事光伏行业的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高筑的贸易壁垒无助于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其他有关产业的负面影响却不小。
最典型的例子来自于欧盟。光伏案在欧盟内部备受关注、争议不断。诸多企业和组织反对欧委会的限制措施,认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只是维护了欧盟内少数企业的利益,却伤害了欧盟内大多数企业的利益。近期亦有欧洲议员公开表态认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限制措施是欧委会支持下的“卡特尔”,使得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更加昂贵。
实际上,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威胁和共同的敌人。在全球多个国家的推动下,光伏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价格不断降低,与传统化石能源的竞争力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欧盟由于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其市场价格未能与全球价格同步下降,市场需求严重萎缩,在全球市场中的重要性也日趋下降。欧盟如继续维持限制措施将使萎缩状况进一步恶化,这也不利于欧盟气候和能源长远利益。
此次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的举措值得赞许,也为欧盟树立了榜样。澳方的举措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中澳两国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合作,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同时有助于提升中澳两国经贸关系。因此,欧盟应借鉴澳方的做法,尽快彻底终止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使光伏市场恢复到应有状态,真正实现互利共赢。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贸易伙伴,中欧在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前景,双方应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放在合作上,共同为全球经济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损人不利己
日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呼吁欧盟应尽快彻底终止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使光伏市场恢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实现互利共赢。与中国持同样观点的还有欧盟403家企业和5家环保组织,他们要求欧委会立刻终止对中国光伏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避免使光伏电池板价格更加昂贵,阻碍欧洲太阳能产业的发展。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不仅会给中国,也会给全球光伏产业带来毁灭性的影响。随着人类对环保和清洁能源认知与需求的增长,伴随技术水平的提升,光伏产业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在全球多个国家的推动下,光伏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价格不断降低,与传统化石能源的竞争力水平不断提升。2008年全球光伏发电平均每度电成本约为38美分,2015年则下降至7.3美分左右,预计未来5年内还会再度下降30%。成本的下降将会成为整个系统成本下降以及融资成本下降的标志,这将意味着产业高速发展的时机来临。国际能源署(IEA)预计未来太阳能发电占世界电力供应总量的比例有望在2030年达到10%。
而中国资源丰富,在原材料成本和可持续性方面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因此我国在这场光伏业市场争夺战中具有相当大的优势。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超越德国,跃居全球第一。短短10多年,世界光伏产业发展的中心已经逐渐从欧洲向中国转移,中国光伏快速崛起,开始“领跑”世界。
因而,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其意不言自明。
但是,欧盟的这一做法不可能实现其意图。由于欧盟近年来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直接后果是,其市场价格未能与全球价格同步下降,市场需求严重萎缩,在全球市场中的重要性也日趋下降。再者,在欧洲经济形势不利的情况下,对于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无形中伤害了欧盟内大多数企业的利益,使得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更加昂贵,阻碍欧洲太阳能产业的发展,或将对刚刚有起色的欧洲失业率产生掣肘,加重欧洲经济复苏的现实困难。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试图通过“双反”打败中国对手,反而为自己制造更大的灾难,损人不利己。
况且,在经济全球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下,欧盟这种贸易保护主义根本无益于刺激自身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难题,反而只会人为的提升贸易成本、削弱市场需求,最终损害相关各方利益。正如沈丹阳所说,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贸易伙伴,中欧在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前景,双方应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放在合作上,共同为全球经济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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