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下调补贴力度。业内人士称,新政对光伏企业盈利提出了挑战。
据媒体9月30日消息,这份关于新能源电价调整的"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到了三类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变化,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光伏电价。"征求意见稿"称,地面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光伏上网电价拟调整为0.55元、0.65元和0.75元,比现行电价标准分别降低了0.25元、0.23元和0.23元,即降幅分别为31%、26%和23%。新政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新政同时调整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新补贴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元/度、二类资源区0.25元/度、三类资源区0.3元/度。较原来的0.42元/度,大幅下调了40%左右。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专家李鹏解释称,现行的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已经执行了两年多了,到期时间应是今年6月30日。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上网电价大幅下调顺应了光伏行业发展变化。
《意见稿》指出,我国将继续实行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适当降低保障性收购范围内2018年新建陆上风电和2017年新建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加1分钱/千瓦时的超低排放加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此外,《意见稿》指出,要适当降低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上述补贴资金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额上网"模式执行光伏电站价格,具体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
除了光伏,在海上风电、新建生物质发电等方面,《意见稿》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电价加1分钱/千瓦时的超低排放加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对2017年1月1日以后并网的农林生物质发电、其他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继续执行国家制定的标杆电价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标杆上网电价。上述新能源项目标杆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加1分钱/千瓦时的超低排放加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省内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征求意见稿"强调,我国将继续实行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退坡,倒退最大的还是在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上。
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的说法,国家的重点其实是希望大力发展分布式的,因为大型光伏电站最有希望的是建在西部,东部又需要电的,但是光伏装的非常少,所以原来目标到2020年1500GW的40%都应该是分布式的,但是现在来看分布式实际上只占到14%,到今后5年能提高40%都是非常艰难的。
在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后,分布式的发展会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