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已在业界提前流传的全面实施光伏扶贫的政策文件-----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终于在国家发改委官网正式上线公布。16个省、471个县的3.5万个贫困村正式等来了国家扶贫的正式文件。
早在一年多前,6个省、自治区已经先行试点了“光伏扶贫“这一精准扶贫工程,为全面实施推广光伏扶贫政策取得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五大参与主体
光伏项目从核准制到备案制一直是由各级发改委进行管理,因此各级发改委对辖区内的光伏项目情况最为清楚,掌握的资料最为齐全。目前大部分光伏扶贫实施区域是由发改委牵头光伏扶贫工作,协调其他各部门制定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规划,指导办理光伏扶贫电站备案等手续。
扶贫办掌握着辖区内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数量、种类和分布。一般会结合辖区其他扶贫举措制定光伏扶贫目标,即光伏扶贫的对象、数量和分布等。国家2016年3月颁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村级电站对应扶贫对象的项目规模标准为5kW,集中电站对应扶贫对象的项目规模标准为25kW,目前大部分地区根据这个扶贫指标,结合区域贫困人口情况,推算出光伏扶贫项目的容量。容量出来了,如何把每一笔光伏发电收益发到每位贫困户,真正达到精准扶贫,则是扶贫办需要落实的问题。对于项目收益情况不理想的地区,怎样利用好国家下发的扶贫资金,也需要扶贫办好好筹划。
国土局、林业局负责核实光伏扶贫项目用地是否合规。但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各区域的土地资源比较匮乏,寻找合适的场址难度很大。原本在光伏项目中存在的土地、林地问题在光伏扶贫项目上肯定也是不可避免的。是否可以将一些在发改委进行储备但迟迟没有建设的项目拿出来优先做光伏扶贫?是否可以将实际情况与在国家备案类型不一致的土地重新考察调整后用来做光伏?都是需要统筹考虑的问题。
电力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并网发电、上网电费结算工作。
由于农村电网相对脆弱,电力公司更欢迎并网电压高、对电网冲击较小的大型光伏电站,而100kW村级电站这种以点对点的形式接入到电网的项目对电网无疑是一个较大的考验。电网没有保障的话,后续的电费补贴和扶贫收益就更不用提了。
再来说说上网电费结算工作。由于电力公司承担着光伏项目电表安装计费的工作,光伏项目的补贴是国家交给电网转发给各光伏企业。但国家的补贴一般都不能及时到位,补贴拖欠已是阻碍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症结,项目的收益落实不了的话,贫困户的收益就更加困难了。
国家开发银行及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帮助解决光伏扶贫项目融资贷款。目前与政策性银行合作的模式基本都倾向于PPP模式。具体到光伏扶贫项目,估计会以县或市为单位打包合作。由于光伏扶贫分布于全国各地,各地资源不同,与电价水平不完全匹配,将收益拿出一部分用于光伏扶贫后,项目盈利水平不一。对一些不能维持运营的项目,能否提供更优惠的贷款政策,需要这两大部门再仔细核算一下。
各地区具体的归管部门不尽相同,有些地区还要求经信委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住建委核实项目用地。总之,目的都是要分工协调,把光伏扶贫工作做好。这种情况下,各光伏扶贫区域最好从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入手,摸清区域发展情况及有利资源,理顺各部门分工,确定扶贫目标及落实方案,最终实现精准扶贫。
政策需持续跟进
金融扶持政策:明确扶贫项目银行贷款优惠标准
资金问题关系光伏扶贫项目成败,在国家财政资金不能全额出资的前提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各省光伏扶贫政策陆续发布,但仍没有省份可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拨款完全解决扶贫项目资金来源问题。多数贫困省区主要是采用“搭送”地面电站建设配额的方式吸引企业投资,即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社会资本可以通过竞争获得建设扶贫光伏电站及配套光伏电站的建设指标。
不过,业内普遍认为,要推动光伏扶贫工作的进展,就不能让企业只是“做贡献”,而要通过政策、商业等手段,让企业同时获利,这样才能保障扶贫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后续运维问题。
国家需要加大光伏扶贫金融政策的制定,银监会等相关管理机构出台明确的金融扶持政策,明确扶贫项目在各国有银行可获得的利率优惠基准,而不要让投资企业每个项目都需要去跟银行谈。
财税扶持政策:减免扶贫电站光伏补贴增值税
针对光伏扶贫项目,不管是超过100KW的村级扶贫电站,还是户用光伏系统,国家尽快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全免政策。当然,政策可对单体建设规模作出一定限制,防止投资企业打着建设扶贫电站的幌子偷税漏税。
补贴发放政策:扶贫项目补贴发放开设绿色通道
现行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程序是:由地方财政、价格和能源部门初审,经国家财政部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家审批,然后再由中央财政拨付至地方省市县区级财政,继而发放至发电企业或由电网企业代付。申报程序繁琐,资金调配周期长(从申报到公示结果一般跨时一年,加上申报等待及资金拨付时间,实际周期会更长)。
补贴问题会影响光伏扶贫工作的推进,仅靠有限的财政资金来做光伏扶贫,是不可持续的。同时,也不是每个县级部门都能同金寨县一样有所担当,若扶贫电站补贴不能按时按月发放至贫困户手中,光伏扶贫很难深得人心。
4全额上网政策:扶贫项目发电量全额收购
当下,“限电”是影响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的首要“元凶”,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上网权得到落实,电网企业做到全额收购光伏扶贫项目发电量,将大幅增加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
从各地实践看,光伏发电扶贫主要有四种类型。
首先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3-5千瓦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其次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三是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四是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贫困地区的电网基础建设相对薄弱,按照国家电网规定,光伏装机不能超过并网点变压器总容量的30%。农村变压器容量普遍在200~300千瓦,按此计算一个村的装机容量仅为几十千瓦,无法满足光伏扶贫规模的需求。因此,大量建设户用扶贫光伏电站难度较大,光伏扶贫更多需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方式,村级电站、光伏大棚、地面电站扶贫等项目离不开企业参与。
国家给足扶贫政策,保证政策执行到位,企业参与性自然就高。根据贫困户数量,严格设立扶持规模,在税收、上网电量、补贴发放、金融扶持等方面给予企业优惠待遇,让企业拿出部分电站收益反补贫困户,即可防止光伏投资企业钻空子,打着扶贫的幌子建设电站,又使得企业建设扶贫电站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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