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6年工作方案》,该方案以减少燃煤为重点任务,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速度,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9%以下;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大煤改电推广力度,加快“气化陕西”进度,大力开发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
进入2016年,陕西省太阳能光伏持续回暖,重大项目有序推进。一季度两个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近40亿元,同比增长22.56%。预计上半年可实现工业总产值86.5亿元,同比增长23.57%。截至目前,陕西省光伏电站累计装机1586MW,完成投资150亿元,并网1100MW。预计年底前光伏电站累计装机量可达2000MW,其中地面电站1700MW,分布式电站300MW。
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已获得业内越来越多关注的时期,陕西省作为中国的能源大省和科技大省,不仅在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发方面条件优越,同时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产业与装备产业结合发展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将重点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进程。
分布式电价补贴0.42元/kw
去年年底,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向陕西各市地方电力分公司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陕地电发[2015]223号)》。(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适用于接入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接入35千伏及以上电网、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光伏电站,参照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其它分布式发电项目;对于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或同时以10千伏、380(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市级分公司提供并网服务,以380(220)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县级分公司提供并网服务。
对于装机功率和并网电压等级,《文件》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参考标准如下:8千瓦及以下可接入220伏;8千瓦~400千瓦可接入380伏;400千瓦~6000千瓦可接入10千伏。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关于补助标准和资金结算管理,文件规定:(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在国家出台新的分布式光伏电价政策前,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2)“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标准参照光伏电站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计算应包括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不含增值税。具体免税操作按照各地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4)符合免税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可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或由当地电网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算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平台
近日,陕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服务平台日前正式上线运行,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例。这一管理服务平台主要包括数据服务站、终端台、光伏发电信息储存库、无线GPRS接收系统、终端服务器,以及终端工作站、标准化服务器机房、光纤线路等配套设施。平台立足商洛、面向陕西,主要为光伏发电业主和相关行业部门提供光伏电站立项、设计安装、并网申请等13项服务。纳入平台后,业主、行业管理者可以通过手机或计算机查询,全面了解自己或当地光伏电站的运行情况。
该管理服务平台可接收各个并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实时GPRS数据上传,自动监控电站运行情况,实时计量汇总全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数据,同时具备数据分析、故障预警和软件远程处理等功能。
目前接入平台系统的示范电站共48座(户)。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光伏电站5座,示范村及精准扶贫光伏电站示范点12座,城乡居民屋顶电站31座,包括西安、渭南、商洛等地市,装机容量7485.69千瓦。该平台的上线运行,为能源主管部门的监管服务和电网并网的接入及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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