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企业面临严重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尽管多部委先后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但效果并不理想。
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愿为光伏制造企业提供融资,光伏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高企、贷款担保方式效果不理想,是主要原因。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光伏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达7%左右,有的甚至达到28%至29%,远高于1%左右的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过高的不良贷款率直接影响着金融机构对光伏制造业的评级,导致银行贷款限制增多;金融机构对光伏行业发展普遍心存疑虑,也影响了贷款决策。
此外,金融机构一般采取信用担保与抵质押担保两种担保方式发放贷款。若采取信用担保,多数光伏制造企业选择用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做信用担保,但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主业仍是光伏领域,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若采取抵质押担保,多数企业会以设备、存货或股权做抵押,但在复杂的行业发展大背景下,这些抵质押物保值和变现能力差,抵质押价值又会大打折扣。
2016年对于光伏产业来说是值得期待的一年。但在一片向好的声音中,光伏产业融资难,光伏企业资金链紧张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在新时期光伏产业逐步腾飞之中,光伏融资困局可谓是如鲠在喉,制约着整个光伏市场不能快速扩张。那么中国光伏产业应该如何应对融资困境呢?
融资环境恶劣
作为资本密集型产业,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支持。随着光伏产业的发展对资本的需求量不断的增大。在发展初期,对资金的需要主要用于企业购买技术和设备从事光伏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
我国光伏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后,对资金的需求量更大,主要因为国外市场对我国光伏产品的需求增加,加快扩大我国光伏产业规模,无疑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但是快速发展带来的无序竞争,使我国光伏产品产能过剩,光伏产品的价格急剧下降,最终遭遇“双反”调查,严重打击了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市场,使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国内光伏企业大量倒闭,企业只有通过调整发展战略才能从“双反”的阴影中走出来,此时,对资金的需求更进一步加大。综上,我国光伏产业从发展初期、快速发展期到瓶颈期对资金的需求是逐渐递增的。
但是目前我国光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2014年我国制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新增规模目标是800万千瓦,而2013年底我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只有80万千瓦,2014年国家对光伏产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目标比2013年增长了10倍,如此多的新增装机目标必然需要吸收更多的资金支持,但是与之配套的融资政策并不完善,融资难问题仍然是制约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除了融资难,我国光伏产业融资还面临另一个问题,即融资渠道单一。我国金融市场还很不完善,现在主要是以银行为主、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为辅的金融体系,不完善的金融体系严重影响了我国光伏产业的融资结构。
带来负面影响
将丧失在全球光伏领域的竞争优势。目前光伏研发与产品制造方面的全球竞争日益激烈。一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光伏企业开始加快实施转换效率达22%以上的高效电池(我国产业化生产光伏电池转换效率普遍在20%以下)规模化量产计划,意在以此为切入点抢占竞争制高点。另一方面,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依靠其成本优势大力承接全球制造业转移。预计未来5年内,随着我国制造业成本进一步上升,以及东南亚国家相关配套的逐步成熟,产业转移趋势将愈加明显。因此,我国光伏企业亟须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差异化竞争,以巩固我国光伏制造规模全球居首的领先优势。但在目前的融资环境下,我国光伏企业能保证正常生产所需现金流已属不易,更遑论获得足够资金以支持技术升级。
光伏企业“走出去”受阻。一方面,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对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实施“双反”调查,并出台高额税率,影响了占我国光伏产品产量40%左右的出口市场,倒逼我国光伏企业海外建厂,以规避“双反”措施。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战略指导下,我国光伏企业也欲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新兴光伏市场。但受制于融资问题,海外建厂项目推进并不顺利,甚至在寻求“丝路基金”、亚投行等以我国为主导的相关资金支持时也遇到不少困难。
如何完善融资机制
发展债券市场。我国光伏产业在债券市场上的融资能力还有待加强,债券融资规模小、融资期限短、融资产品单一。通过创新债券融资产品,大力加强对有竞争力的光伏企业在债券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对于融资规模大的光伏项目,比如光伏电站,由于未来收益稳定、国家政策利好,可以通过债券融资的方式融通资金;对于中小光伏企业,单独发行债券能力不够,可以联合多家中小光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这样发债成功的可能性变大,可以有效解决中小光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于刚成立并具有创新力的光伏企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高收益债券获得启动资金。
扩大股权融资力度。受市场低迷的影响很多光伏企业已不具备再融资的条件,但是有较大竞争力的大型光伏企业可以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获得资金,对于从事光伏产业链上游生产的企业,由于具有发展潜力,可以采用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方式筹集资金;对于在中小板上市的光伏企业,应该优先安排再融资、股权激励等政策;大力发展创业板市场,让真正有竞争力的光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寻找融资机会。
适当选择国际资本。国际资本进入我国光伏产业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增加资本可以促进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外资通过收购享受补贴,不利于补贴政策的开展。所以对于国际资本的进入争议比较大,我国光伏产业在增加国际资本量的同时应兼顾效率,应合理选择国际资本进入的方式,充分发辉国际资本进入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国际资本的引进往往也会伴随其他生产要素的转移,最重要的是技术的引进,我国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有限,通过引进资本带入技术的方式可以极大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
创新融资模式。创新融资模式有助于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目前光伏行业对光伏电站等发电终端市场的资产证券化关注度很高,光伏电站是光伏产业链的下游产品,有利于开拓本国应用市场,但是电站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光伏电站的融资很难达到预期水平,所以鼓励采用光伏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融资,以光伏电站的稳定收益作为证券产品对外出售,从而到达融通资金的目的。由于电站收益比较稳定,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融资的方式,对已经具有建设光伏电站资格的光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
其他方面,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并适时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进行清理,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主动引导与市场倒逼相结合,规范行业发展环境。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对行业发展的规范引导作用,促进行业自律,避免低价无序竞争。三是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引导骨干光伏企业通过债转股等多种兼并重组方式,妥善处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问题,消除部分企业高额不良贷款对全行业的负面影响。还要加强宣传提高行业认知,提振金融机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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