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改方案获批 分布式光伏可电力交易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同意天津市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并要求据《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促进可再生能源能源发电的优先消纳,成为《方案》的一大亮点。同时,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
 
  《方案》指出,建立优先发电制度。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推进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余热余压余气优先发电。
 
  同时,《方案》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和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预留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机组发电空间,支持利用多能互补等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同时积极接纳京津冀地区的清洁电力,确保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提高到10%。
 
  再者,对于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的并网而言,《方案》要求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建立相关制度并对外公开。开放电网公平接入,保障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无歧视、无障碍上网。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
 
  此外,将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加挂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牌子,实现交易业务与电网业务分开,并根据电力市场建设发展需要,逐步引入其他市场主体进行股份制改造。到2017年底,争取天津市电量交易60%通过直接交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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