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山西、甘肃、宁夏光伏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昨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2016年第二季度,审计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落实,审计了1077个单位1633个项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营改增”试点推进等情况,涉及中央资金2036.54亿元,并关注了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二季度末,有关单位已整改其中涉及15.47亿元财政资金的72个问题。对尚未整改到位和6月份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正在督促加快整改。
 
  此次审计主要发现了四大问题,部分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或清退不及时;“放管服”改革推进中存在问题;一些重大项目存在建设进度慢、与相关规划或配套工程不衔接等问题;部分地区和单位扶贫工作中存在任务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资金、项目推进慢和效果不佳等问题,包括部分地区扶贫贷款贴息、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433.47万元扶贫资金被违规套取或用于与扶贫任务无关的支出,27个扶贫项目效果不佳等。
 
  其中关于光伏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公告主要说明了山西、甘肃、宁夏三地光伏扶贫存在的问题。
 
  山西:2015年,山西省安排5个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已核准的68个光伏电站计划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截至2016年5月底,由于土地落实不到位等,4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17个已开工项目尚未建成。
 
  甘肃:2015年,甘肃省选取6个县开展第一批光伏扶贫试点,每个县选取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计划于2015年建成。截至2016年5月底,由于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相关部门工作推动不力等,4个县未完成建设任务。清水县虽已建成发电,但由于未落实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户售电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发票的便民措施等,该县2016年3月24日开始并网发电的200户贫困户尚未获得售电收入4.26万元。
 
  宁夏: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方案》及调整文件,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51.57兆瓦光伏扶贫项目应于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由于资金筹措机制不完善,企业垫资建设积极性差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实际建成并网6.64兆瓦,占计划规模的12.88%;在建32.28兆瓦,占计划规模的62.59%,其余12.65兆瓦未开工,占计划规模的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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