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与安徽两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
  
  2016年9月5日,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就共同发起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合作事项签署了《合作协议》。
 
  基金规模:100.01亿元(暂定)。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及劣后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4:1。前述基金规模为各方初步商议,视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情况,基金规模及数量可能有所调整。
 
  基金投资范围为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规模预计1000-1500MW,其中投资期不超过36个月。项目来源为(1)乙方开发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2)甲方或丙方推荐的项目(3)市场上收购的项目。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下称“投委会”),委员共三席,甲、乙、丙三方各委派一席,投资决策经投委会委员全体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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