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 补助标准分3类,总容量为62MW
 
  广东省东莞市近日出台财政补助政策,加快推进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据介绍,此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总容量为62MW,将按申请时间先后实施,超额部分不予补助。补助对象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发改局备案项目,但不包括已享受国家“金阳光”和“光电建筑”补助的项目。
 
  补助标准分为3类: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等非自有住宅项目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并网发电次月起,连续补助5年。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自然人投资者,实施更高补贴,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并网发电次月起,连续补助5年。
 
  黄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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